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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甘科计规〔2022〕5号)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2023-01-30  点击量: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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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构建布局合理、目标明确、定位清晰、运行高效的省级科技计划体系和管理方式,提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绩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国发〔2014〕64号)、《甘肃省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甘办发〔2022〕12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是指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立,通过省级财政支持或科技政策扶持、引导,由省内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承担,在一定期限内组织实施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相关科技创新活动。

第三条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坚持“四个面向”,强化科技资源宏观统筹,建立完善“发展目标牵引、重大任务带动、创新能力支撑”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重大研发任务更多由产业界出题,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支撑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由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基础研究计划、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等组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

第五条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按照“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赛马”、首席科学家负责制等项目组织方式,加强重点领域项目、人才、基地、资金一体化配置。

第六条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坚持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深化科技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间的会商机制,共同凝练科技需求、设计研发任务和组织项目实施。

第七条 省科技厅是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南发布、评审立项、结题验收、绩效评价等管理工作。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州科技局协同省科技厅推进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承担单位(依托单位)是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主体和实施主体。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具体事务。

第八条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可通过中央在甘单位、市州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省属本科院校和经省科技厅批准的其他单位组织推荐。

第九条 省科技厅负责建立和完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库,加强诚信管理,规范评审行为。

第十条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科管系统”)统一管理,实现项目全过程管理网络化、信息化和规范化。涉密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一条 确定拟资助项目后,根据省科技创新规划和产业政策,对重点项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第十二条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成果登记并加快转化应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甘科计规〔2017〕10号)同时废止。

甘肃省科技计划体系

序号

计划类别

领域/方式

备注

1

科技重大专项计划

工业

企业创新联合体、“揭榜挂帅”、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与重组等项目参照科技重大专项计划执行。



农业




社会发展




国际合作


2

重点研发计划

工业

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项,动态调整。



农业




社会发展




国际合作


3

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项(含“科技小巨人”)

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项,动态调整。



科技专员专项




乡村振兴专项




科技协作专项(含东西部协作、兰白-上海张江协作等)




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团)专项




省属科研院所创新能力专项




规上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活动)建设专项




科普发展专项


4

基础研究计划

基础研究创新群体

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项,动态调整。



杰出青年基金




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重点)




青年科技基金




优秀博士生项目




在站博士后专项




实验动物专项




软科学专项


5

科技创新人才计划

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专项

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项,动态调整。



“西部之光”人才计划




中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专项




外国专家引进专项


6

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计划

省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研究中心)

支持措施按照《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甘肃省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规定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应用数学中心




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




新型研发机构




省技术创新中心




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省科技创新服务资源共享平台




科学数据中心




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省农业科技园区




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省众创空间




星创天地




可持续发展试验区




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创新坊




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省引才引智基地




省科普基地




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省技术转移机构


备注:省级联合科研基金和省级自筹经费(B类计划)项目按照各领域管理办法执行。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