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于2017年印发实施,对我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认定和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指导作用。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管理,适应新形势下国合基地的发展,凸显国合基地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省科技厅对《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20年7月印发实施,有效期5年。
一、修订的背景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深化和落实,内外开放、科技创新、国际合作、产业融合等发展态势愈发明显,探索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为载体的发展路径势头强劲。我省陆续出台《新形势下甘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五大制高点实施方案》和《甘肃省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承接、吸引、示范功能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具体任务,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管理措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总体考虑
为适应新形势下、新常态下、新要求下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需要,紧贴政策任务和形势要求,基于长远性、前瞻性、实效性考虑,着眼于规范管理、提质增效、长远发展、激发潜能,修订《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对部分章节重构整合,对认定和管理内容进行细化,完善和规范管理措施,进一步突出层级管理,发挥绩效评估机制激励作用,形成基地认定与过程管理同步,让“提上台面”的国合基地更进一步,让“不温不火”的国合基地完善提升,让“蜗居闺中”的国合基地整改推进,使国合基地作为在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推进国际技术转移、承担国际科技合作任务、提升我省国际科技合作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特点
新《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由总则、认定、管理、评估、附则共五章二十二条组成,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坚持以管促建。新《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体现了从认定、管理到周期评估的全过程管理,旨在把好认定质量关,突出以具体的管理措施推进和促进国合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将部分管理措施制度化,明确了以周期绩效评估为手段的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加强层级管理。针对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本次修订对省科技厅作为国合基地主管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对国合基地推荐部门(单位)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提出了归口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对国合基地依托单位作为实施主体规定了主体责任,强调齐抓共管推进国合基地运行管理和发展。
三是突出规范管理。为进一步提高认定质量,强调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开放合作,本次修订对申请单位提出了能力要求,明确了申请认定的条件和申报材料要件;为应对形势要求,提出了保密要求,并对国合基地的宣传方式进行了规定和调整;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了国合基地重大事项调整的范围、程序和方式;对省级国合基地命名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四是强化激励作用。将原管理办法中的支撑条件转变为管理措施,发挥现有基地、项目、人才等支持手段,以管理方式实现支持目标;将评估单独列为章节,强调以评促管、以评促建,以周期评估为手段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