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综合业务部与科研部联合党支部开展岗位建功活动,组织支部党员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了解科研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先后主持或参与制定了《甘肃省农业工程技术研究院科研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甘肃省农业工程技术研究院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甘肃省农业工程技术研究院技术服务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成本管理办法》《甘肃省农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实验室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一是进一步明确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要求,规范纵向科研经费的支出,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二是明确间接费用管理和使用原则、绩效支出管理办法及监督管理措施,充分发挥项目负责人的能动性,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三是充分利用好院内科研仪器设备,提高科研仪器利用率。
近期,根据《关于推进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自主权有关政策落实的通知》(甘科政〔2021〕13号)相关要求,综合业务部与科研部联合党支部党员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对我院涉及的科成果转化收益、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横向科研经费管理进行了自查并梳理了我院在推进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自主权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我院依据省委省政府聚焦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调动创新主体积极性、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出台的一系列创新政策,先后制定了《甘肃省农业工程技术研究院促进科技服务实施办法》《甘肃省农业工程技术研究院技术服务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成本管理办法》《甘肃省农业工程技术研究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甘肃省农业工程技术研究院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等,上述办法均体现了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处置权、收益分配权,激励科研人员促进成果转移转化。特别体现在一是单位自主分配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放宽收入分配限制,给科研人员的研发、转化、产业化和分配收入提供保障和依据,打消科研人员心中顾虑,充分释放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的活力。二是提出转化科技成果的激励条款,确定了激励原则导向、方式方法审核批准程序等,提出了具体的规定和激励措施。严格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激励措施,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科研人员促进成果转移转化。三是规范了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明确列支范围、类别、绩效支出管理办法及监督管理措施,充分发挥项目负责人的能动性,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效开展,支部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党员在部门工作中模范作用进一步强化,有力地促进了部门的工作,党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显著提升。